昨天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确定为“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姜大明部长在2017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的要求。
科学规划助力发展严格执法保护资源
近年来,清远市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部署,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规划,坚守红线。注重发挥规划对用地的管控作用,编制完善了《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通过优化国土资源布局,做好了产业园区(集聚区)、交通水利项目、大型旅游发展项目、民生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省、市重点项目的规划修改及用地预审工作。省下达清远市本轮规划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310.96万亩,清远市实际划定基本农田312万亩,其中城市周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约6.6万亩。目前,清远市累计完成“十二五”高标准农田141.87万亩。
高效用地,助力发展。坚持保重点领域、保重点项目、保重点民生,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高效合理利用土地。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获省批准用地42408亩;连续两年经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位居全省之首。保障了长隆项目、省职教基地、广清产业园、燕湖新城、广清城轨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历史留用地遗留问题,通过货币补偿、留用地返租、实地留用等方式,已落实历史留用地4851亩,占总任务的83%。建立健全了“三旧”改造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机构,按省的要求全面完成了142宗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注重生态,保障民生。扎实推进绿色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全市有清新区、连州市、阳山县、佛冈县等4个县(市、区)成功创建为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221个,消除受隐患威胁人口9539人,连续2年没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全面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截止2017年5月底,全市累计发出103835本不动产权证书,144437份不动产登记证明。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2016年至今清远市已批复23个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涉及拆旧区7775.14亩;2016年至今通过省级验收拆旧复垦2907.24亩。扎实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2016年,共受理业务1072件,办结率100%,行政审批提速48%以上。
严格执法,依法用地。通过开展卫片执法以及铁锤行动、百日行动、红线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有力保障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扎实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市基层国土所新配备200名协管员,全面加强动态巡查,将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固本强基,牢记使命。制定党建和党廉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党建和党廉工作有了新进步。结合清远国土系统实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提升了清远国土干部队伍形象。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有效堵塞了选人用人方面的风险漏洞。
展望未来,全市国土人将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的激情和锐意进取的信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标要求,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保障用地需求。一是大力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全域划定及成果验收工作。全力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二是加强指标分配和用地报批工作,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三是继续做好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和闲置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加强供后监管。四是继续做好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工作。对未处置到位的闲置土地跟踪巩固处置成果,对新发现的闲置土地及时认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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