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清远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国内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唐山楼市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市中心区限购二套房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清远房掌柜  2017-04-17 02:07:08
[摘要]据唐山市政府网站消息,4月14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4月14日起,唐山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据唐山市政府网站消息,4月14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4月14日起,唐山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唐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暂不得在市中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jpg

  资料图:置业顾问向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意见》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住建部门不予以办理网签手续。

  《意见》要求,加大加快住房用地及住房供应。(一)商品住房供应紧张的县(市)区要适当加大加快住宅用地供应。(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给。(三)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惜售的项目,要严肃查处。

  《意见》强调,要加强市场监管和商品房销售管理。(一)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所有在售、未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到发改部门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涨价,不得超过备案价格。各地要依法严肃查处擅自涨价、未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销售,以及哄抬房价、标价之外加价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专项行动。加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联动监管,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恶意炒作、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捆绑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整顿房地产中介专项行动。打击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提供虚假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等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分享到:
责任编辑:陈苗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房地产收并购明显增多 百亿房企数量同比少了近一半
  2. 2多家房企半月内发短债拟募资44亿元 资金压力依然严峻
  3. 3特殊机会投资风口已来? 远洋资本再设6亿美元私募基金
  4. 4金地2021年利润总额下降21% 归母净利润94.6亿元
  5. 5加速风险出清 多家银行抛出房地产并购融资计划
  6. 6大悦城获100亿并购贷额度 并购资金“拿来易、用出难”?
  7. 7绿地控股选举张玉良为第十届董事长
  8. 8标普称116家房企今年国内债券到期金额约2300亿元
  9. 91月65城新房线上均价微跌 二手房挂牌均价微涨
  10. 10终究成了“小碧桂园”? 中梁把上市途中的物业公司卖了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