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根据广东省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显示,截至10月31日,我市累计已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4.03万亩,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核算方式,“挣”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449亩,获取用地指标总量居全省第一位。
据了解,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特别是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于6月份印发了《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对土地利用计划配置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机制,不再新增下达计划指标,各地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指标只能通过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来获取。
为主动适应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改革要求,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多个工作措施,切实促使用地观念由“向上要指标”往“自己挣指标”转变,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保障我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一方面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早在今年2月初,市自然资源局就印发了《关于清远市自然资源管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点推进。5月份,该局拟订了《清远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另一方面,明确目标、扎实推进。根据《清远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方案》要求,我市2020年盘活批而未供土地不低于26420亩、闲置土地不低于938亩。截至10月31日,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已完成处置39162亩,闲置土地已完成处置1182亩,均已提前超额完成处置任务。
此外,市自然资源局还通过制定相关制度,严格督办、奖惩分明。6月28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成立了分片督办的7个局督导小组。7月24日,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市督导领导小组。目前,已开展了三轮重点地区督查督办工作。8月份至10月份,市政府多次召开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加快审议和审批批而未供土地供应方案,切实提升处置效率。年底考核时,对未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地区,相应扣减其下一年度用地指标的20%;对按时完成、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用地指标10%奖励。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决策部署,继续大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用地批后监管,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来源:清远日报
2022-02-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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